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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化教育馆关于选用和审定2007年秋季电教教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3-28  来源:

 

[文号:陕电教〔2007〕7号]

各有关出版社、制作公司:
    为确保我省2007年秋季中小学电教教材目录如期公布,按照《陕西省中小学电教教材选用和审定工作管理办法》(陕教基〔2005〕45号)的要求,决定自2007年4月10日起对我省2007年秋季中小学(电化教育类)教材进行选用和审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用和审定范围
    凡进入我省中小学教学领域,由省外出版制作的各类电教教材(包括幻灯片、投影片、录音带、计算机课件、软件以及其它音像、电子类辅助教学教材),均可报名参加电教教材选用。
    凡经省教育厅立项开发的各类电教教材(包括幻灯片、投影片、录音带、计算机课件、软件以及其它音像、电子类辅助教学教材),均可报名参加电教教材审定。
    二、时间要求
    2007年3月29日至4月10日进行送审单位资质审核及产品初审,通过初审的单位4月17日报到送审,截止日期为4月18日,各通过初审的有关出版社、制作公司必须于截止日期前派员携参审教材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选用和审定安排
    1.参审单位资质审核及产品初审,要求见附件一;
    2. 已在2007 年春季电教教材目录上的各单位必须对自己的产品予以确认,填写《陕西省电教教材送审汇总表》(见附件一,Excel格式样表(右键选“目标另存为”)从陕西教育网文件专区下载)一式两份,并重新签定电教教材发行协议一式两份,一并于4月13日前寄到,逾期没有确认产品,没有签定发行协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从2007年秋季起将不再登录我省电教教材目录;
    3.教材送审,签定电教教材发行协议,要求见附件二。
    4.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电教教材选用和审定工作管理办法”(陕教基〔2005〕45号)的要求,凡使用期限已到两年的电教教材,2007年秋季起将不再登录我省电教教材目录。如需继续登录2007年秋季电教教材目录的,请按照本通知重新送审。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立即进行申报及送审工作,保证电教教材审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地址:西安市纬二十六街  陕西电化教育馆综合办公楼5楼资源中心
    邮    编:710016
    联系电话:029-86252617  86256230(传真)
    联 系 人:刘新刚、李明慧
    电子邮箱:zyzxsn@126.com
    文件下载:陕西教育网(www.snedu.com)文件专区 www.snedu.com

    附件一:单位资质审核及产品初审要求
    附件二:电教教材送审要求
    附件三:电教教材发行协议

                           陕西省电化教育馆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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