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局:
为了加快我省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加强中小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2006年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市(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实施情况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陈涛
电话:029-86242197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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