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陕教基〔2007〕18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陕西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创建和谐校园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教育部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教基〔2006〕23号)。为在我省中小学做好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教基〔2006〕23号)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七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