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教办〔2007〕4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档案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重点中学、示范性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学校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活动的通知》(浙教办〔1998〕323号),在各单位申报、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档案局联合组织或委托各市组织认定,批准宁波知恩中学等14所学校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认定;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等16所学校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二级认定;磐安县第二中学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三级认定(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学校档案工作的领导,注重调动广大学校的积极性,不断推进学校档案规范化建设,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议各通过省级认定的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2006年全省教育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通过省级认定单位名单
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
200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通过省级认定单位名单
省一级(14所) 宁波知恩中学 宁波市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桐乡第一中学 桐乡综合中等专业学校(桐乡市卫生学校) 平湖职业中学 嘉善高级中学 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 海盐元济高级中学 绍兴市稽山中学 上虞市东关中学 衢州市实验学校 温岭市新河中学 温岭市之江高级中学 舟山中学
省二级(16所) 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 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二高级中学 鄞州区五乡中学 宁海县柔石中学 宁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嘉善中学 嘉善县第一中学 诸暨市教师进修学校 马寅初中学 上虞市城南中学 临海回浦中学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 普陀中学 溗泗中学 溗泗县菜园中学
省三级(1所) 磐安县第二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