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琼教师〔2007〕12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财政局,各高校,各高等专科师范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06]3号)精神,结合我省各市县教师队伍整体超缺编情况、学科结构分布等因素,经报省政府同意,向教育部、财政部申报《海南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教育部、财政部已审核通过我省的实施方案,为了顺利实施我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将《海南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实施方案》和海南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工作。
附件:1、海南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2、海南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招聘 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4月16日印发 校对:周建国 打印:蔡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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