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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5-11  来源: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开展大学生主题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打牢广大青年学生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省教育厅决定,2007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中开展以“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系列教育活动指导思想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把青年大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是历史的呼唤,时代的要求。在大学生中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系列教育活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省委12号文件”精神,以“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为主题,以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共同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题系列教育活动要以突出群众性、注重针对性、强调实效性为基本要求,以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促进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接班人。

二、开展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内容

(一)开展“南粤杯”大学生合唱大赛活动

1、参赛对象:全省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合唱大赛的组织形式、时间区分:围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在校园唱响和弘扬社会主义的主旋律,打牢大学生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激发大学生立志报国情怀。各高校通过举办合唱节、合唱比赛、合唱汇演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群众性主题合唱活动,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大学生合唱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其中初赛由各高校组织实施;复赛和决赛阶段,由我厅和华南农业大学组织实施。

(1)初赛阶段:2007年5月至6月中旬。各高校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歌咏合唱活动的基础上,推荐报送1支合唱队参加全省复赛、决赛。各高校将参赛节目录制成VCD或DVD光碟,连同《“南粤杯”大学生合唱大赛活动合唱队资料登记表》(附件1),于6月30日前报送华南农业大学团委(联系人:王汝干,电话:020-85283396,邮编:510642),参加全省高校统一组织的复赛、决赛。

(2)复赛、决赛阶段:2007年6月21日至9月中旬举行。我厅与华南农业大学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高校报送参加复赛的优秀节目(VCD或DVD)进行复赛评审,评选出若干支优秀合唱队,参加全省高校统一组织的现场决赛。决赛将于9月中旬(另行通知)举行,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合唱队若干名,评出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和高校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歌咏合唱活动竞赛规则

(1)参赛曲目:参赛曲目内容由各高校根据活动主题自行选定。参加复赛和决赛的合唱队演唱1首歌曲。歌曲内容要充分体现“立志、修身、博学、报国”的主题,热情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辉煌成就的中文歌曲;

(2)参赛合唱队基本要求:各高校合唱队队员必须是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合唱指挥和伴奏人员可由本校在职老师担任;各高校合唱队组团,以院(系)建制、全校组建均可,每支合唱队人数为55人-60人(不含指挥和伴奏人员);

(3)歌咏合唱伴奏形式:歌咏合唱复赛、决赛阶段均使用钢琴伴奏。

“南粤杯”大学生合唱大赛活动由华南农业大学负责承办。

(二)开展“南粤杯”大学生歌手大赛活动

1、参赛对象:全省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参赛要求

(1)参赛曲目:以“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为主题,充分反映大学生热情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辉煌成就的中文歌曲,时间不超过6分钟。

(2)参赛形式:比赛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每组可采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三种形式。

(3)演唱形式:只限定独唱或重唱(重唱人数不超过4人)。

(4)伴奏形式:初、决赛统一用伴奏带伴奏。

(5)其他要求:音乐专业的学生只限参加专业组比赛,非音乐专业的学生参加业余组比赛。

3、比赛时间、阶段区分:比赛分初赛和复、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阶段为2007年5月中旬至6月下旬,各高校在组织开展比赛的基础上,按专业组、业余组演唱形式各推荐报送1名选手参加全省复赛、决赛。各高校将参赛选手演唱节目录制成VCD或DVD光碟,连同《“南粤杯”大学生歌手大赛个人资料登记表》(附件2),于2007年6月30日前送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处(联系人:陈哲,电话:020-36207027,传真:020-36209385,邮编:510420),参加全省高校统一组织的复赛、决赛。复赛于2007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组织实施。我厅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高校报送参加复赛的优秀节目(VCD或DVD)进行复赛评审,评选出若干个优秀歌手,参加全省高校统一组织的现场决赛。决赛将于9月中旬(另行通知)举行,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选手予以表彰奖励。

 “南粤杯”大学生歌手大赛活动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负责承办。

(三)开展“南粤杯”校园DV创作大赛活动

1、参赛对象:全省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参赛要求:本项大赛是由广大学生广泛参与的一次影视实践活动,围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为主题,通过当代大学生敏锐的观察和感悟,以大学生DV创作的形式反映和纪实大学生在学习实践、校园文化等活动的人物和事件,创作出最能代表他们思想的视听作品。

3、参赛办法:初赛由各高校按照主题自行组织实施,复赛、决赛由我厅与华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各高校在组织初赛的基础上,于10月30日前推荐1—3名学生作品、连同《“南粤杯”校园DV创作大赛活动参赛作品资料登记表》(附件3)报送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处(联系人:王岩,电话:020-85211032,邮箱 :sijiaoke@scnu.edu.cn,邮编:510631)参加全省复赛、决赛,全省决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4、参赛要求:“南粤杯”校园DV创作作品类别:第一类纪录片,第二类文艺片(含DV短剧)。

(1)作品要求:参赛作品一律要采用miniDV磁带或DVD光盘提交;必须有对白、旁白字幕;画幅是16:9的字幕,放在画幅下面的黑边上 ;画幅是4:3的字幕,放在画幅下方;字体颜色为白色,字体为黑体;字号大小:小三到四号;格式:DV或DVCAM;制式:PAL;画幅:4:3 或16:9;声音:48KHZ;解像度:标清(SD)水平解像度(即DVD质量):大于500线;

  (2)影片时长:纪录片作品10——15分钟;文艺片(含DV短剧) 90分钟以内。(时长不符合要求将酌情给予扣分)

(3)作品字幕:参赛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注明参赛作品名称、类别、时长,片尾字幕注明主创人员和指导教师姓名。

(5)有关要求: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参赛作者承担法律责任;参赛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南粤杯”校园DV创作大赛活动由华南师范大学负责承办。

(四)开展“南粤杯”大学生社团和校园文化网页设计大赛活动

1、参赛对象:全省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个人或团体为参赛对象)。

2、参赛要求:围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的主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展示青年学生的自主创新精神。参赛网页设计主题突出,内容翔实全面、构思新颖,积极健康向上,充分体现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精神;整体架构清晰,栏目、板块设计及链接结构明确;框架设计合理、新颖美观,页面精致细腻;网络技术运用独创,技术含量高。

参赛者应确保拥有上传作品的版权,不得转载、抄袭、窜改他人作品,如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参赛作品资格。参赛者请保留原作品文件,以备核对。

3、参赛办法:初赛由各高校在本校局域网组织比赛的基础上,推荐1个优秀网页设计作品参加复赛、决赛,连同《“南粤杯”大学生社团和校园文化网页设计大赛活动参赛作品资料登记表》(附件4),于2007年10月1日至31日前报送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联系人:宇雪垠,电话:020-87110463;电子邮件:eesa@scut.edu.cn)。复赛和决赛由我厅与华南理工大学组织实施。参赛作品采取网上上传(网址:ftp://202.38.193.232,用户帐户:wybs 密码:123456)和数据光盘形式报送。决赛将评选出若干名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南粤杯”大学生社团和校园文化活动网页设计大赛活动由华南理工大学负责承办。

三、开展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主题系列教育活动氛围。在全省大学生中广泛深入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系列教育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展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宣传形式,充分调动和动员广大学生参与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内容。各高校要把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全过程,纳入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纳入教书育人的全过程,运用各种教育形式和途径,确保教育活动的效果。

一是要把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16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在课堂教育教学活动中,科学渗透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内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要求,积极拓展教育途经,创新教育内容,增强教育效果,努力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二是要把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各高校要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贯穿和渗透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内容,使青年学生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思想情感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素质得到提高。

三是要把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与社会实践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各高校要在大学生实践教育环节中强化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的内容,结合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以及开展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和创新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的新领域、新载体、新形式。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主题系列教育活动提供良好的保障。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的领导,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落实保障措施,并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使主题系列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生动活泼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教育成效。

各高校开展主题系列活动的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报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联系人:王自成,电话:020-37628032,传真:020-37628205。

附件:1、“南粤杯”大学生合唱大赛活动合唱队资料登记表

       2、“南粤杯”大学生歌手大赛活动个人资料登记表

       3、“南粤杯”校园DV创作大赛活动参赛作品资料登记表

       4、“南粤杯”大学生社团和校园文化网页设计大赛活动参赛作品资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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