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教基〔2007〕4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在2004年6月下发的《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4〕7号),教育部、国家民委、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审定通过了由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等单位出版的民族教育读本——《中华大家庭》(小学版)、《民族常识》(小学版)、《民族政策常识》(初中版),并将其指定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学习材料和教学参考资料。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使学校相关学科授课教师准确把握民族团结教育有关教学内容,保证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能够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规范进行,现将福建省200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用书补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即将补充目录转发所属中小学校。各学校也可根据本校的教学实际需要征订民族教育读本,存放校内图书馆(资料室),供学生借阅。具体的征订工作由当地新华书店负责。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