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教办职成〔2007〕1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7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07〕4号),教育部定于今年6月25日至28日举办2007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电工电子、烹饪、服装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五项技能大赛。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既是对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水平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对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办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的充分展示。 我厅委托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于2007年5月11日至27日举办了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暨全国技能大赛选拔赛,全省77所中等职业学校的343名师生参加了比赛。通过选拔,确定我省参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选手44人,其中教师12名、学生32名。在此基础上,组建了我省参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代表队(名单见附件)。 6月15日至22日,我厅将委托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对参赛选手进行集训。我省代表队于6月24日统一乘机前往重庆,6月29日统一乘机返程。希望有关设区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参赛选手参加集训和比赛,安排好集训、参赛期间的学习和工作。集训、参赛费用主要由省教育厅负责,参赛选手、项目领队、指导教师集训和参赛期间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承担。
附件:福建省参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代表队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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