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委教办宣〔2007〕24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厅属中学: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加强我省青少年学生德育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省级德育夏令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天我为“海西”长才干,明天我为“海西”作奉献。 二、活动时间:2007年暑假期间。 三、活动内容 1、开展“雏鹰海西行”夏令营。行程从福州经泉州、漳州至龙岩,组织全省部分优秀学生代表沿途参观学习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建设“海西”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通过学生亲眼目睹“海西”建设火热的场景、亲身感受“海西”建设成就,进一步激发他们“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的深厚感情,增强他们为“海西”建设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的决心。 2、继续组织省级德育基地夏令营。今年省级德育基地分别设在厦门市集美中学、泉州市华光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市东山县二中、武夷山市古汉城德育基地。各省级德育基地应围绕今年夏令营活动主题,结合各自活动特色,开展夏令营活动。 四、活动对象与方式 1、“雏鹰海西行”夏令营。 (1)参加对象:“雏鹰海西行”夏令营的营员从各地新近评上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学生中产生。 (2)活动方式:①举行启动仪式。拟于今年7月中旬,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福州举行“雏鹰海西行”夏令营暨2007年省级德育夏令营活动启动仪式。②组织参观学习。启动仪式结束后,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代表即赴福州、泉州、漳州、龙岩等地参观学习各地海西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著名历史文化景点、纪念馆、博物馆、革命圣地等。(具体时间、行程另行通知) 2、省级德育基地夏令营。 (1)参加对象:营员应为各地初二年级以上、有较强生活自理能力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今年省里不再对各地营员名额进行限定,由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决定。 (2)活动方式:各省级德育基地根据自身特点和特色,采取参观、讲座、观看音像资料、动手操作等多种形式,开展夏令营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开展2007年省级德育夏令营活动是我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德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夏令营活动的领导,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雏鹰海西行”和省级德育基地夏令营活动。 2、参加“雏鹰海西行”和每期省级德育基地夏令营活动的营员每人交伙食费、活动费360元,不再交其他费用。参加省级德育基地摄影夏令营的营员自带相机,自备胶卷。营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报销。带队教师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雏鹰海西行” 夏令营往返时间7天,营员所到的设区市负责安排参观学习内容,同时协助安排好食宿和线路。 省级德育基地活动每期时间为6至7天,不含报到和离营时间。各省级德育基地要根据各自特点和特色,科学安排营员的学习和活动。 4、“雏鹰海西行”夏令营营员共75名,由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根据名额分配推荐上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省级德育基地夏令营营员由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根据各省级德育基地活动方案(见附件2)及活动对象要求组织报名。 “雏鹰海西行”夏令营和省级德育基地夏令营报名表(见附件3)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各地省级德育基地营员名单同时报送各省级德育基地。报名人数达不到50名的基地,今年暂停举办夏令营活动。 “雏鹰海西行”夏令营和省级德育基地夏令营每个设区市都要各指派一位责任心强的教师带队。 5、夏令营活动期间,各基地要认真安排好营员的活动和生活,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和防暑工作,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确保夏令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6、夏令营活动结束后,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和基地应将工作总结和学生参加活动的心得体会等典型材料及时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有关刊物将予以选登。 附件:1、各地“雏鹰海西行”活动营员名额分配表 2、各省级德育基地2007年夏令营活动方案 3、各省级德育基地报名表 4、各省级德育基地联系方式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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