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教办函[2007]9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直属学校:
为贯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规程》,推进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展示我市青少年学生的青春风采和艺术才华,丰富广大中小学生的暑假生活,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快乐阳光”少儿才艺大赛的通知》(渝教办函〔2006〕05号)的总体安排,经我委研究决定,今年7月至8月继续举办“奥园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二届少儿才艺大赛暨重庆市第二届中小学生美术作品大赛。该赛事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少年宫承办,重庆奥林匹克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协办。希各地(校)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动员和推荐爱好艺术并具备一定特长的学生积极参赛,确保本届赛事取得圆满成功。 附:“奥园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二届少儿才艺大赛暨重庆市第二届中小学生美术作品大赛章程
二ΟΟ七年六月十四日
“奥园杯·快 乐 阳 光” 重庆市第二届少儿才艺大赛暨重庆市第二届中小学生美术作品大赛章程
一、 大赛宗旨
“奥园杯·快乐阳光” 重庆市第二届少儿才艺大赛暨重庆市第二届中小学生美术作品大赛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少年宫承办的重庆市少儿综合才艺大赛。
本届大赛是继首届“快乐阳光”少儿才艺大赛和重庆市首届中小学生美术作品大赛成功举办之后,隆重推出的以“推动我市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健康发展,丰富广大青少年学生暑假生活”为宗旨,以“新星灿烂”为主题,展示我市青少年儿童在艺术表演类、绘画书法类的才艺和特长的艺术教育活动。本届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竞赛原则,以健康、积极向上的育人形式,充分体现艺术多样性、民族代表性、地域广泛性;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赞美生活,讴歌童真,展示我市少年儿童与时俱进、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全市少儿艺术人才提供表现其艺术才华的舞台,并为推荐我市参加国家级少儿艺术赛事的优秀选手进行选拔。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少年宫 协办单位:重庆奥林匹克花园置业有限公司
组委会名单 主 任:彭智勇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执行主任:钟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夏 蒂 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 蒋 秋 重庆市少年宫主任 委 员:肖 钢 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副处长 尹宗明 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助理调研员 谢 敏 重庆市少年宫副主任 杨明丽 重庆市少年宫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 谷 琳 重庆市少年宫培训中心副主任文艺部部长 何小平 重庆市少年宫美术部部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尹宗明(兼)电话:63620276 副主任:谷 琳(兼) 66199918 工作人员:姚渝永 甘元平 潘光玲 侯大全
四、参赛内容和要求
1、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积极反映我市少年儿童喜庆直辖十周年的精神风貌。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民族特色。
2、参赛形式及类别: (一)艺术表演类别: (1)声乐(含独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 (2)器乐(含独奏、重奏、齐奏、小合奏) (3)舞蹈(含单、双、三人舞 小组合) (4)语言艺术(含朗诵、主持人、故事、相声、小品、校园剧及其他表演形式) 除以上类别外的其他艺术表演形式均可报名参赛,组委会将试其情况划分其进入相关的艺术类别参赛。
参赛要求: 1、艺术表演类比赛中幼儿组各参赛节目不得超过3分钟,少儿组不得超过4分钟,少年组不得超过5分钟。超时节目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2、选手按年龄组别参赛,允许低年龄组参加高年龄组比赛,不允许高年龄组参加低年龄组比赛(包括重组别的参赛选手),一经发现隐瞒真情参赛的,取消比赛成绩。 3、所有参赛集体节目参赛人数限8人以内(含8人)。 4、参赛选手不得同时在两个赛区参加同一类别的比赛,选手不得在同一个类别中重复参赛,一经发现,参赛成绩作废。
(二)绘画、书法类: (1)绘画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装饰画、儿童画、素描、卡通等类作品) (2)书法类作品(毛笔、硬笔、篆刻等类作品) (3)手工制作(泥塑、粘贴、剪纸、竹编、根雕等类作品)
参赛要求: 1、绘画、书法、手工制作类作品一经报名参赛,作品将不予退稿。 2、国画、书法(尺寸不超过69 )
五、参赛对象: (一)、艺术表演类:绘画、书法类: 凡于2007年7月31日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具体年龄组划分为(以2007年7月31日前周岁为准): 幼儿组:3-6岁 少儿A组:7-9岁 少儿B组:10-12岁 少年A组:13-15岁 少年B组:16-18岁
六、赛程及时间安排: (一)艺术表演类: 1、赛程 大赛通过初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1)初赛:将在全市拟设定五个赛区进行初赛。(主城区(奥林匹克花园)、万州区少年宫赛区、永川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赛区、涪陵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赛区、黔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赛区)。 (2)决赛:各赛区按参赛节目比例(50%)选送至重庆市少年宫主赛区参加决赛。 2、时间安排: 各赛区严格按照本章程时间安排比赛活动 (1)各赛区报名时间:2007年6月22日?7月8日 (2)各赛区初赛时间:2007年7月 中旬-7月下旬 (3)主赛区决赛时间:2007年8月上旬 (二)、绘画、书法类: 1、赛程: 大赛按初赛、现场复赛二个阶段进行。 (1)初赛:参赛选手采取寄送参赛作品的方式参加分赛场的初赛。 (2)现场复赛:各赛区按参赛作品50%的比例寄送重庆市少年宫“快乐阳光”大赛组委会(美术类)。经组委会评审进入前15%的选手将参加大赛组委会举行的现场评比。 2、时间安排: (1)初赛:各分赛区参赛作品于2007年7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2)复赛:2007年7月底由各分赛区集中送至重庆市少年宫大赛组委会。 (3)现场评比时间:2007年8月上旬。
七、奖项设置 艺术表演类 绘画、书法类 1、按参赛节目的组别和类别分别评出等级奖: 一等奖 5% 二等奖 15% 三等奖 30% 本次参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将获得重庆市教委颁发的证书(加盖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国防教育竞赛活动专用章),并有机会由市少年宫组织参加全国性的各类艺术比赛。
2.大赛还将设立优秀组织奖(学校、区县教委、分赛场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奖(凡获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
八、报名办法: (一)艺术表演类: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按指定时间自愿到各赛区指定地点报名。 2、参赛表(可网上下载)请写明参赛地区、推选单位、参赛单位(或个人)、节目名称、参赛人(附选手户口原件复印件)、指导教师、创作人员姓名等、报名后改动无效。 (二)、绘画、书法类:
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参赛作品登记卡”,参赛作品10件以上由组织者统一列表(正楷书写)邮寄。
九、参赛选手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注意自身安全,服从大赛现场安排,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大赛。具体事宜请见另由组委会制发的《安全须知》。
有关报名的未尽事宜,另由大赛组委会制发的“报名须知”明确。
十、大赛联系方式:
1.大赛相关信息发布网站:市教委twyg.cqedu.cn 市少年宫 www.cqcp.org.cn
2.各赛区联系方式:
重庆市少年宫赛区 (艺术表演类) 联系人:张斐、张颐 联系方式:62159563 QQ:610730983 E-mail:zhangfei4108@126.com 邮编:400012
重庆市少年宫赛区 (绘画、书法类)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4号重庆赛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4号重庆市第二届“快乐阳光”少儿才艺大赛组委会(绘画 、书法类);邮编:410014; 联系人:何小平 彭琪 联系电话:63628589 66830432 66529555
万州区青少年宫分赛场 联系人:许辉 冉艳春 联系方式 电话:58243431(办公) 13320312707(手机) QQ:99490239 E-mail:wz-qsng@163.com 邮编:404000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电报路125号
永川青少年活动中心分赛场 联系人:郑燕蓓 联系方式:49819161(办公) 13594193590(手机) QQ:279511889 E-mail:ycstw@163.com 邮编:402160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区团委)
涪陵区少年宫分赛场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720802008(办公) 15923736788(手机) 传真:023-72261768 E-mail:z98lin@163com 邮编:408000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平街37号
黔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分赛场 联系人:郭小莉 联系方式:79223237(办公) 13996933158(手机) QQ:310990673 E-mail:qjqtw@sohu.com 邮编:409000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彩虹路409号(区委综合楼508室)
重庆市第二届“快乐阳光”大赛组委会 2007年5月
主题词:中小学 艺术教育 活动 通知
抄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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