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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实验教材选用结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7-7-5  来源:

 

[文号:陕教基办〔2007〕20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经研究,拟对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秋季义务教育实验教材选用结果的通知》(陕教基办〔2007〕19号文件),作下述调整,特通知如下:
    一、八年级《物理》学科实验教材,将甘泉县“江苏科技”调整为“人民教育”版本;将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江苏教育”调整为“江苏科技”版本。
    二、九年级《化学》学科实验教材,将镇坪县“科学教育、广东教育”调整为“人民教育”版本;将岚皋县“人民教育”调整为“科学教育、广东教育”版本。
    特此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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