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教办师〔2007〕22 号
各市教育局:
在各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省去年顺利完成了全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为全省各地准确掌握中小学师资队伍状况,科学规划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做好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内该系统的数据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对象、范围和流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6〕5号)的规定进行。每年8月31日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采集基准日,12月31日为各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上报数据截止日。各地对信息的采集对象、次数等有所调整的,应在满足全省统一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系统年度数据更新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如无变化我厅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地尽早部署今年的有关工作,并在年底之前将数据以光盘形式报我厅师资处(联系电话:025-83335528)。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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