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主办
当前位置: 技术装备频道 > 政策文件 > 省级文件 > 正文内容
  返回首页
文章查询
 关键字:
Google
Web
教备网
■ 最新登录产品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7-12  来源:

 

苏教办师〔2007〕33 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明确了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政策。为及时满足各类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求,经研究,定于7-9月面向社会开展200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7月30日前,各地通过本地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向社会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的咨询、报名、考试、认定流程等工作安排。

  2.8月1日至3日,各地组织报名工作。8月4日前将报名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5-83235927,联系人:洪涌,电子信箱:hongy@jseea.cn

  3.8月11日举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具体考试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8月2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4.9月底前各地完成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申请人的体格检查、材料受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证书发放等工作由各省辖市教育局自行安排。

  5.10月底前,各市将认定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我厅。同时将今年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信息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25-83239421,联系人:潘扬,电子信箱:jsjszg@126.com

  二、工作要求

  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因特殊原因推迟,其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及时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克服困难,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七年七月九日

 
 
页面功能发送好友 】 【 联系编辑 】 【 字体: 】 【 打印 】 【 关闭
 
 ■ 相关链接
  • 关于征求对《福建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的通知
  • 关于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等课程工作的通知
  •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 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
  •   向行业协会频道投稿 向技术装备频道投稿 自助建立企业网站 加盟教育企业网站联盟 加盟教育装备管理联盟
    公司介绍 |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本站产品 | 信息反馈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