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教装备函[2007] 10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
根据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7月3日在北京召开的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培训会精神,现就我省幼儿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补充通知如下:
由于国家展评活动新设立一个“做中玩”的单项奖,我省2007年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也将设立“做中玩”的单项奖。评选条件如下:
1、作品必须为幼儿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动手制作的。
2、作品的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玩具安全标准,并符合环保要求。
3、作品的制作过程要适合幼儿动手操作,无安全隐患。
4、上报国家参评的作品要附反映师幼互动的录像资料。
希望各市按照“做中玩”奖项的有关要求,经过评比,选择不多于5件作品,于7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卢 征 029—86242197(传)
附件:陕西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参评作品申报表
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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