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市教育装备中心(教仪站):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的实施, 2007年省基础教育装备专项补助经费继续用于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建设,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未按省规定要求配备标准的理化生实验室的农村(含县镇)初中学校补助建设理化生实验室各1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助范围: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省补助80%以上的县(市、区)。 补助对象:未按省规定要求配备标准的理化生实验室的农村(含县镇)初中学校。 补助原则:地方政府和学校投入教育装备的积极性高,计划明确,措施得力,实验室建设用房和建设资金落实的优先。 补助比例:省补助与自筹按1:1进行补助。 请各市认真组织有关县(市、区),以自愿的原则填写《2007年农村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建设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07年7月27日前将有关县(市、区)的申报计划报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计划管理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25楼 联系电话:020-87606956(fax) E-mail:cyy_gdzb@tom.com
附件:2007年农村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建设申报表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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