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技装〔2007〕483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制订了《河南省教育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于2007年6月3日向各省辖市政府集中印发了15家成员单位的《实施方案》,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专门印发《河南省教育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要求于每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 隐患 排查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7月12日印发
河南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利用“讲正气、树新风”活动的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完善管理制度,狠抓措施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三、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厅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和指导全省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情况,适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蒋笃运 副组长:肖新生 李敏 訾新建 崔炳建 杨智磊 刁玉华 成 员:刘昭阳 王亚洲 贾修国 陈垠亭 金 法 陈 鸣 吴长运 董丞明 韩小爱 尹洪斌 荣西海 石 品 郭蔚蔚 吴廷伟 李 森 景泽强 办公室主任:刘昭阳 办公室副主任:景泽强 办公室成员:涂兴召 董学胜 张水潮 吴永文 方治强 张亚奇 杨宗辉 聂世忠 黄红卫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按照职责负责本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排查治理的重点是:教育教学设施、危房、校办企业、校园周边环境、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学生宿舍、危险化学品等。 五、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4月20日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于6月上旬前,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通知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对所属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我省教育系统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依据制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7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8月1日前将有关情况文字材料报省教育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在此期间,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督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教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教育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处理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责任到人,限期彻底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单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迎接国务院和省级安全生产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迎接国务院和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联合督查(专业组)。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充分认识它的政治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正确处理其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着眼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共同排查治理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三)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风险防范能力,真正把各种安全隐患排查出来,治理彻底,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的重要内容,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四)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专项行动,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六)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同时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反馈,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办法,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着力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河南教育安全稳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联系人:黄红卫 电话:0371—66322189 E-mail:hhw1971@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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