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学校艺术教育,发现培养艺术人才,建立江东区小学生艺术交流窗口,加强对外交流,提供艺术展示舞台,经研究,决定恢复江东区小学生艺术团,并面向全区招收艺术团团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团的组织机构
艺术团团部设在江东区青少年宫内,艺术团的领导成员由教育局领导、教育科和青少年宫的有关人员组成。艺术团聘请上级领导为名誉团长,省、市艺术家为艺术顾问。
二、艺术团的项目设置
根据我区小学目前的艺术教育现状及学生现有的艺术水平,江东区小学生艺术团下设舞蹈分团、合唱分团、民乐分团。
三、艺术团的团员组成
艺术团团员由我区所属的在读小学生中具有舞蹈、声乐和民族乐器演奏特长的喜爱艺术的学生组成。暂定舞蹈团团员为在读的3至4年级学生26人,合唱团团员为在读的2至5年级学生40人。民乐团拟招收54人,其中二胡15人,琵琶15人,杨琴2人,古筝2人,大提琴2人,笙2人,锁呐2人,笛子4人,打击乐6人。
四、艺术团团员的推荐考核办法
艺术团团员由学生自愿报名,学校审核推荐,并由艺术团根据项目设置及人数定额考核录取,每年招收一次,各学校不限推荐人数。
五、艺术团的训练安排及要求
艺术团的训练场地安排在青少年宫内,每周双休日由艺术专家训练一次。艺术团团员须严格遵守艺术团的纪律,坚持训练,无故不得缺席,并积极参加艺术团的演出。
六、教育局对艺术团团员的优惠政策
1、艺术团团员每周一次的训练免费
2、艺术团团员申请参加青少年宫其它培训项目,青少年宫将优先安排。
3、优先推荐艺术团团员参加省、市级的艺术比赛。
4、优秀团员在各类评优、评先推荐中,适当倾斜。
望各校接到通知后,对全体师生以及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动员,积极鼓励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踊跃报名,并在学校中认真挖掘人才,让真正有一技之长并喜爱艺术的学生加入到能提高技能、展示才华的江东区小学生艺术团中来。
附件:江东区小学生艺术团团员推荐表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