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属各单位: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今年全市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区教育系统一项重要工作。在今年的“创卫”过程中,全区各学校思想重视、责任落实、措施有力,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的“创卫”验收作出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在“创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学校,树立先进典型,并以此为激励,进一步提高我区学校卫生工作水平,给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优美、整洁、舒适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江东区学校创卫工作先进学校评比。评选意见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学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主管学校卫生保健安全工作,有学生卫生保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并设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2、规章制度健全。学校要建立卫生保健工作规章制度。每年要有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评选先进(班级、个人)时要有卫生保健工作内容。学校要保证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班主任要参与学校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了解健康教育课内容。学校有严密的日常卫生检查、保洁制度,校园环境卫生良好。
3、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基本要求》,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等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学校在教学计划中,每周要安排至少0.5课时的健康教育课。各校要充分利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主题班会、知识竞赛、黑板报、广播、宣传图片、VCD录像片及多媒体技术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4、积极发挥学校卫生室的作用。学校卫生室的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布置整洁合理,并安装洗手、床等必要设备,仪器设备按要求配备齐全。卫生保健人员要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要对学校体育、环境、饮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卫生室的各种制度和重要图表要上墙。
5、常见病的防治成效显著。对国家规定的常见病开展防治工作,对一些重点疾病,以及各种传染病进行宣传教育和预防。学生形态机能高于省常模,近视率控制在25%以下,新发病率控制在4%以下,无集体性(1个班级10人以上)发病、发热症状,未发生卫生安全责任事故。
6、校园环境设施安全、卫生。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总平均照度不低于150LX;黑板无裂缝、无反光、无眩目。课桌椅要符合学生身高、坐高标准。校园应做到无乱丢废弃物、无痰迹、无污水、无乱写乱画;教室与宿舍应做到无污迹、无纸屑、窗明几净、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厕所设施要符合学校卫生标准。除四害措施有力,经费有保障,有除四害消杀记录,做到无蚊蝇蛆滋生地。
7、校内饮食保证安全卫生。学校要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学校要承担起本单位自身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学校要把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把好进货索证关、加工过程的无菌操作关和食品的贮存关。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8、幼儿园参评须达到市食堂量化分级考核评定A级和区级卫生保健室等级评定A级。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各校对照评比条件,凡自评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都可参加创卫工作先进学校评比,参评学校请填写申报表,并于4月22日前上交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江东区学校创卫工作先进集体评审表
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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