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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的认识,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区教育局机关和全体局管干部中开展以“让人民满意,为党争光”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从思想上解决好廉洁自律问题。
二、教育内容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风廉政责任制追究实施细则》、《江东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指导手册》,学习各级各类先进共产党员和我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典范的光荣事迹,观看廉政教育录像片,举办反腐倡廉讲座。牢牢抓住教育主题,做到教育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扎实有效。
三、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时间4月)
区教育局纪委制定《关于在区教育局机关和全体局管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召开江东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在会议上向全体干部进行动员,号召全体干部遵守新出台的“江东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树立廉洁自律形象。
(二)集中学习阶段(时间 4-6月)
通过警示教育、中心组学习、专题论坛、个人自学等形式,紧紧围绕“权、钱、人”三个重点环节,着重引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对照检查阶段(时间 6-7月)
主要以个人自查和民主测评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十种不求真务实的现象,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组织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即查思想,看是否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意识;查工作,看是否勤政为民,优质高效;查纪律,看是否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查作风,看是否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根据自查情况,全体干部向全体教职工进行述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评议。
(四)整改总结阶段(时间9-10月)
全体干部联系个人实际,集中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纪律上、作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不断巩固廉政教育的成果。全体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择优在江东教育党建网上发表。
四、活动要求
党风廉政教育是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和系统工程,开展以“让人民满意,为党争光”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要注意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警示教育活动要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与创建为人民服务型教育相结合。通过教育,广大干部要树立为民谋利的宗旨观、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警示教育活动要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根本着眼点和落脚点。要深入了解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每位干部都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说真话、办实事,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三)警示教育活动要与“塑师德风范,做满意教师”为宗旨的师德建设活动相结合。全体干部要为全区教职工树立榜样,从而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五、具体安排
1、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进行警示教育动员。向全体干部提出“江东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2、组织全体干部参观黄湖监狱,以案为鉴;举办反腐倡廉主题教育讲座;各校班子成员围绕“党员干部如何加强廉洁从政意识”为题开展理论活动学习;组织全体校园长、支部书记参加“让人民满意,为党争光”为主题的校长、书记论坛;收看党的优秀领导干部的先进事迹录像片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警示教育录像片;同时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江东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指导手册》等学习资料,撰写学习体会;组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知识测试”。
3、开展全体干部向教职工述廉评廉活动,由局纪委组织有关同志到学校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廉政评议情况反馈给全体干部。
4、全体干部根据廉政评议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局有关领导对全体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全体干部每人完成一篇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文章,局纪委开展优秀文章评选。
附件:江东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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