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函[2005]30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大企业教育处、局属各单位: 开展自制教具活动,是开发广大教师创新思维,积极钻研教材、改进实验教学效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全市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开发、研制符合新教材配套的教具显得尤为迫切。为了激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推动全市自制教具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先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局属单位、大企业教育处组织报名,并进行初评,评出的优秀教具名单报市教育服务中心。第二阶段聘请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组成评委进行评审,根据自制教具研制人现场演示的效果和制作水平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将部分获奖作品报送参加全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 二、评选范围 本次自制教具活动共分为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综合(包括史地、电教等其他学科)五大类。教师制作的课件、幻灯片、应用程序等软件产品不再参评。各单位推选的自制教具数量不限,但必须保证质量和效果。 三、评选标准 一等奖标准是创新教具,要求结构、形式上比原有的教学仪器有较大突破;二等奖标准是演示效果突出,在原有基础上有部分创新;三等奖标准是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改动和提高,演示效果比原有的教学仪器有所改进。对全市评出的所有获奖教具颁发证书。 四、对参评教师的要求 严禁在评选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所有参评的研制人员均要认真填写《参评人员登记表》。参加到市里演示的必须是研制者本人,以便现场回答专家评委的提问。 五、报送时间 请务于2005年4月底前,将参评教具和《参评人员登记表》报市教育服务中心。具体评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2777458
附: 参评人员登记表(请点击附件下载)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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