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处、馆、办、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中国教育学会《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教仪所 [2005]19号)要求,对上报参加全国自制教具评选的教具和申报全国自制教具能手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一、附件二)重新填报教具参评资料和全国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并制作教具使用状况的光盘。经研究,我省参加全国第六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教具,本周集中在蕲春县教育技术装备站制作教具光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道时间:2006年7月20日
光盘制作时间:2006年7月21日
二、地点:
报道地点:蕲春县贵宾楼(地址:蕲春县城关漕河四路 县教育局旁)
制作光盘地点:蕲春县教育技术装备站
三、费用
每位教具制作者缴纳光盘制作费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每件教具原则上一人参加光盘制作,学生参加的需有其监护人或指导教师带领。
2、教师、学生教具申报表、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自制教具评选和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分别按照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的样式,一律用A4纸打印,同时生成word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3、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接此通知后,迅速通知教具制作者本人,及时填报相关资料,按时参加教具光盘制作活动。无故不填报资料、不参加光盘制作的,视为弃权。
附件一:参加全国第六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教具清单
附件二:申报全国自制教具能手名单
附件三: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
附件四: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学生作品申报表
附件五:全国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
附件六:第六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和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
湖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
二00六年七月十七日
备注:请各市州大力推荐国家级自制教具能手,其推荐条件为:在历次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获得过2次及以上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或获得过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一次,且获得过省级一等奖一次以上的,或获得过2此省级一等奖的且有作品参加本届省级自制教具平选的教具制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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